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三

  该案上告人:阎洛重等,代理人:刘嵩(律师);被上告人:阎田氏。大理院判决为:“本案上告驳回。……。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林行规(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许卓然(印)、大理院书记官易国霖(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三百三十三号:刘汝梅对于直隶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阎希圣因地亩纠葛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刘汝梅;被上告人:阎希圣。大理院判决为:“本案上告驳回。……。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林行规(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许卓然(印)、大理院书记官易国霖(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三百三十四号:李吉星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冯步云等因田亩涉讼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李吉星,代理人:李永顺;被上告人:冯步云等。大理院判决为:“本案上告驳回。……。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林行规(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许卓然(印)、大理院书记官易国霖(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三百三十五号:张海青对于吉林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张李氏因析分家财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张海青;被上告人:张李氏。大理院判决为:“本案上告驳回。……。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林行规(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许卓然(印)、大理院书记官易国霖(印)”。
  宣告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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