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三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二百二十号:王转成对于河南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王相因抗租霸产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王转成;被上告人:王相。大理院判决为:“原判撤销,本案发还河南高等审判厅迅予更为审判。……。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冯毓德(印)、推事许卓然(印)、大理院书记官彭昌桢(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二百二十一号:吴胜凯对于吉林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廖雨浓因欠债涉讼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吴胜凯;被上告人:廖雨浓。大理院判决为:“原判撤销,本案发还吉林高等审判厅迅予更为审判。……。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冯毓德(印)、推事许卓然(印)、大理院书记官彭昌桢(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二百二十二号:费羡梅等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等与李昌果等因存款纠葛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费羡梅等;被上告人:李昌果等。大理院判决为:“原判撤销,本案发还浙江高等审判厅迅予更为审判。……。大理院民事第一庭 审判长推事姚震(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陆鸿仪(印)、推事冯毓德(印)、推事朱学曾(印)、大理院书记官彭昌桢(印)”。
  △ 大理院民事判决三年上字第二百二十三号:于俊德对于京都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与于张氏因请求离婚案件所为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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