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二 |
该案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被告人:孟德顺,大理院判决为:“本件非常上告驳回……。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徐维震(印)、大理院书记官张逢源(印)”。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非字第十九号:总检察厅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宋小五伤害人致死及伤害人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被告人:宋小五,大理院判决为:“原判处刑之部分撤销,宋小五伤害人致死之所为处三等有期徒刑四年又十个月,伤害人之所为免诉……。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林棨(印)、大理院书记官张逢源(印)”。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非字第二十号:总检察厅对于安东地方审判厅就王姜氏与于振东等因奸杀死本夫王吉才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被告人:王姜氏、于振东、姜连山,大理院判决为:“本件非常上告驳回……。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徐维震(印)、大理院书记官张逢源(印)”。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非字第二十一号:总检察厅对于辽阳地方审判厅就任炳全私卖烟土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被告人:任炳全,大理院判决为:“本件非常上告驳回……。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林棨(印)、大理院书记官张逢源(印)”。
宣告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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