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二 |
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徐维震(印)、推事林棨(印)、大理院书记官王国钰(印)”。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非字第九号:总检察厅对于对于安东地方审判厅就王高氏与曲炳文因奸商同逃走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被告人:王高氏、曲炳文。大理院判决为:“原判撤销,本件公诉驳回……。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林棨(印)、大理院书记官王国钰(印)”。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非字第十号:总检察厅对于对于溧水地方审判厅就张凤金强盗及杀人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被告人:张凤金。大理院判决为:“原判撤销,张凤金前犯斗杀一罪准予除免,强盗之所为处一等有期徒刑十五年,终身褫夺公权全部……。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林棨(印)、大理院书记官王国钰(印)”。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非字第十一号:总检察厅对于对于奉天地方审判厅就刘珠等窃盗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被告人:刘珠、刘庆云、石得惠。大理院判决为:“原判刘珠罪刑部分撤销,刘珠等窃盗之所为处三等有期徒刑四年,终身褫夺公权全部,对于刘庆云、石得惠之非常上告驳回……。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林棨(印)、大理院书记官王国钰(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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