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二 |
年。……。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徐维震(印)、大理院书记官张逢源(印)”。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上字第十四号:陈三娣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因陈三娣等抢掠勒捐之所为处徒刑不服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陈三娣、陈联标、陈荣邦(即陈邦),选定辩护人:曹汝霖。大理院判决为:“原判撤销,本件发还广东高等审判厅更为审理……。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徐维震(印)、大理院书记官张逢源(印)”。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非字第八号:总检察厅对于对于福建高等审判厅就黄新年贩卖烟土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该案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被告人:黄新年。大理院判决为:“原判撤销,黄新年贩卖烟土之所为处四等有期徒刑一年,并科罚金五十元,褫夺公权全部五年……。大理院刑庭 审判长推事汪爔芝(印)、推事沈家彝(印)、推事潘昌煦(印)、推事张孝移(印)、推事徐维震(印)、大理院书记官张逢源(印)”。
公开审理的案件: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上字第十七号:孟昭明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该上告人砍伤伊父并伊妻各身死案件所为之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大理院刑事判决二年上字第十六号:林其昌等对于福建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因林其昌等挟嫌杀死林其东处林其昌死刑郑金栋郑亨俤各处无期徒刑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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