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1921年

  6月26日(五月廿一日),因国际联合会全权代表魏宸组辞职,王宠惠被任命为国际联合会全权代表。
  6月28日(五月廿三日),以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之身份发布《大理院布告第二号》,是关于大理院民刑庭在7月1日至8月31日的开庭时间更定,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时间变更为上午十时。
  7月14日(六月初十日)沈家彝调任京师高等审判厅厅长,离开大理院。
  7月16日(六月十二日),“大总统指令第一千六百七十二号:令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潘昌煦:呈报本年六月分收结民刑诉讼案件缮单呈鉴由,呈悉此令。(大总统印)中华民国十年七月十六日 国务总理靳云鵬、司法总长董康”。
  7月21日(六月十七日),胡诒榖被任命署大理院庭长,为大理院民事第四庭庭长。
  8月8日(七月初五日),钱承恺被任命署大理院书记官。
  8月15日(七月十二日),“大总统指令第一千九百八号:令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潘昌煦:呈报本年七月分收结民刑诉讼案件开单呈鉴由,呈悉此令。(大总统印)中华民国十年八月十五日 国务总理靳云鵬、司法总长董康”。
  8月31日(七月廿八日),以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之身份发布《大理院布告第三号》。是关于大理院民刑庭9月1日起的开庭时间更定,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时间变更为下午二时。
  9月14日(八月十三日),“大总统指令第二千一百五十八号:令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潘昌煦:呈报本年八月分收结民刑诉讼案件缮单呈鉴由,呈悉司法部查照,此令。(大总统印)中华民国十年九月十四日 国务总理靳云鵬、司法总长董康”。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