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 浙江豫贸贝母号与宝和药行等因买卖契约再抗告案。
△ 湖北丁文潮与方子弢因债务声请公示送达案。
2月15日(正月十一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周祥五与邓芝记因执行异议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樊世禄与韩致和因地亩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世发与陈之荣因拨产涉讼不服湖北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任松泉与任章氏因同居及扶养费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韩景阳与恒利德号东因债务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路德润与路在午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曹广辉等与曹杨氏等因身分及夥帐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江苏何吴氏与何幼卿因财产涉讼抗告案。
△ 湖北武汉公渡局与善济堂因基地声请救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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