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 浙江豫貿貝母號與寶和藥行等因買賣契約再抗告案。
△ 湖北丁文潮與方子弢因債務聲請公示送達案。
2月15日(正月十一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周祥五與鄧芝記因執行異議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樊世祿與韓致和因地畝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世發與陳之榮因撥產涉訟不服湖北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任松泉與任章氏因同居及扶養費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韓景陽與恒利德號東因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路德潤與路在午因承繼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曹廣輝等與曹楊氏等因身分及夥帳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江蘇何吳氏與何幼卿因財產涉訟抗告案。
△ 湖北武漢公渡局與善濟堂因基地聲請救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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