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 巴落第與中華懋業分行因期票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郭成保與郭卷等因嗣續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程哲臣與德養源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直隸程立才與崔和軒等因債務涉訟聲請案。
△ 直隸路雨莊與田聘臣因旗地涉訟聲請案。
△ 江蘇黃仲遐與馬長有因債務涉訟抗告案。
△ 湖北王義興東與均泰錢莊因債務涉訟抗告案。
2月8日(正月初四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王儒升與王儒學因田產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魏榮亮與魏榮萬因家產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莊氏與文梁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廉秉正與修鳳岐因保證債務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雲起與劉雲閣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直隸王維善等與京奉鐵路局因地畝涉訟聲請救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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