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四

  2月19日(正月十五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呂煥連與俞國楨因婚姻再審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樹棠與鐵山因房產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琴秀與沈龍喜因離婚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守田與侯玉山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文正宇與陳書材因買田涉訟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步鑾與張柴氏等因離婚涉訟不服山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2月22日(正月十八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李夏氏與李維城因家產涉訟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蔡瑞堂與黃祝三因夥帳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福立與詹文耀因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用康等與舒鳳樓等因寺產涉訟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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