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刘云桥与復元通因请求偿还欠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鲁芹等与鲁学宗因请求分析遗产及给付丧费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房开伟与房骥选因请求清算账项返还佃款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房骥选与房开伟因请求清算账项及返还佃款涉讼于迟误上诉期限后声请回復原状案。
△ 王润芝与王永春等因请求分摊债款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12月31日(十一月十六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苏镇坦等与司法部因请求损害赔偿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雪田与张炳先因确认立嗣不成立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所为更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布克新司基与东省铁路公司因请求给付恤金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伊万阿基木金与东省铁路公司因请求给付恤金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所为更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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