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 劉雲橋與復元通因請求償還欠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魯芹等與魯學宗因請求分析遺產及給付喪費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房開偉與房驥選因請求清算帳項返還佃款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房驥選與房開偉因請求清算帳項及返還佃款涉訟於遲誤上訴期限後聲請回復原狀案。
△ 王潤芝與王永春等因請求分攤債款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12月31日(十一月十六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蘇鎮坦等與司法部因請求損害賠償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雪田與張炳先因確認立嗣不成立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所為更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布克新司基與東省鐵路公司因請求給付恤金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伊萬阿基木金與東省鐵路公司因請求給付恤金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所為更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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