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傅巨川与中国银行等因执行异议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孙希国与安钟憬因确认铺底权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山东王宋氏与王德昌因请求分析家产涉讼抗告案。
8月24日(七月初六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李香亭与岳连芳因请求偿还垫款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丁福义与何贞甫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柏森等与陈根全因请求给付贴款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包长明与李成章因请求返还地亩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乔本端与李长盛因确认婚姻成立涉讼不服山西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奉天刘从春与吴瑞珍因回赎地亩涉讼再抗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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