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3月6日(正月十九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原可隆与周吉三因租房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赵氏等与王福祥等因执行异议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阿波多罗斯基与上田熊生因损害赔偿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张氏与李春瀛因同居及养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逍延与张李氏等因承继涉讼不服直隶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吴育福与吴育谦等因继承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戴董氏与戴洛廷因家务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湖北陶种德与李友生因婚姻涉讼抗告案。
△ 四川余何氏与余吴氏等因承继涉讼抗告案。
3月9日(正月廿二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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