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二 |
8月15日(六月廿三日),星期二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戴兰珍与王文奎因离婚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西比利亚公司与东西比利亚劳働联保会因赔偿损失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倪舒氏与倪寿椿因身分及分产监护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田燮堂与田刘氏等因承继及卖田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永年与袁锠成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马炎与李叶氏因房产涉讼不服浙江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8月18日(六月廿六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王闹成与王丑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应恒与刘正方等因嗣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尊一与同春泰号东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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