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 |
5月30日(四月廿三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李宪起与李郭氏等因承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迟乐氏与迟凤翔因离婚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杨予武与陈景斌等因铺租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冯丽廷与赵增乾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易元起等与易周氏因家产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凌孝德与李果修因祠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6月2日(四月廿六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丁老歪与丁旦等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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