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 |
△ 钟宜初等与萧树勋等因店股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荣子威等与李锡卿等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黄瑞与陈黄氏等因继产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4月18日(三月十一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左焕祥与左焕周等因承继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沈银银与吴王氏因婚姻涉讼不服福建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车树安与米丰亭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王挹秋与王成之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余德仁与程功茂等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卢耀坤与卢黄氏因款项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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