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 |
△ 何拯华与鲍咸昌因租地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3月17日(二月初八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赵皂林与赵汪氏因承继及遗产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叶克金与金永发因婚姻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马少清与赵瑞年因债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陈百川与王瑞平因赎房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柘宁盐局局长与杨张氏因赎房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刘玉璋与梁士魁等因租房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3月21日(二月十二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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