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八 |
△ 梁儒楷犯和诱和奸及伪造私文书俱发罪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张仙洲犯诈欺取财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12月30日(十一月廿八日),星期一,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杨庆堂犯轻微伤害罪不服湖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许苍书犯强盗及放火俱发罪不服安徽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浙江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傅殷命等犯杀人罪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王子棠等犯行使伪造公文书及发掘坟墓俱发罪不服湖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赫贵有等犯杀人罪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王传珍犯窃盗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吴成明犯杀人罪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吉林阿城县就阎富祥犯施打吗啡罪初审判决提起非常上告案。
△ 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河南开封地方检察厅就杨继连犯遗弃尊亲属罪初审判决提起非常上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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