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八 |
10月7日(九月初三日),星期一,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黄瑞基犯掘坟弃骨罪不服广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张发儿犯强盗罪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高有更犯杀人未遂及和奸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10月14日(九月初十日),星期一,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王连和等犯强盗及受赠赃物俱发罪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常恩奎犯窃盗及毁损俱发罪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黄炳初等犯窃盗罪不服湖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廖阿四等犯诬告罪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10月17日(九月十三日),星期四,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易达夫等犯私擅逮捕监禁俱发罪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王增序等犯杀人罪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 陈高廷犯营利和诱罪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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