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八 |
△ 上告人王玉田对于山西高等审判厅就王玉田伪造文书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公开审理的案件:
△ 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热河鲍存等豫备内乱之所为提起公诉一案。
8月5日(六月廿九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张东波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张东波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锡龄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张锡龄侵占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江西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段彩凤伤害致死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清和对于贵州高等审判厅就王清和强奸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还五等对于福建高等审判厅就李还五等私擅逮捕及轻微伤害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刘焕亭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刘焕亭侵占及诈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公开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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