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八 |
△ 上告人李宽对于河南高等审判厅就李宽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7月4日(五月廿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大理院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陈里少对于贵州高等审判厅就陈里少私擅逮捕及诈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义和等对于山西高等审判厅就李义和等赌博及诈财未遂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成君殿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成君殿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玉等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王玉等伤害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胡蛇子对于江西高等审判厅就胡蛇子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林由惠对于福建高等审判厅就林由惠毁损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浙江第一高等检察分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楼柏松妨害公务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陕西乾县就侯马娃等窃盗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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