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六 |
△ 上告人张苏金等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张苏金等窃盗及赃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梁一新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梁一新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陈启情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陈启情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沈丫头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沈丫头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湖北黄梅县就周正坤等协迫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9月4日(八月初七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屠顺林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屠顺林私擅逮捕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鲁道生等对于安徽高等审判厅就鲁道生等赌博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山东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杨金桂伤害及奸通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全惠对于湖北第二高等审判分厅就王全惠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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