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六 |
△ 上告人张桂芳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张桂芳和诱等罪俱发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刘树林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刘树林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7月6日(六月初七日),星期四上午十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林宝金对于福建高等审判厅就林宝金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唐宝贵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唐宝贵伤害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陈玉復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陈玉復过失撞沉轮船致毙五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胡树廷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胡树廷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7月10日(六月十一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丁凤鸣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丁凤鸣私擅监禁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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