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六 |
△ 上告人姚翰林等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姚翰林等杀人及伤害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杨钦贤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杨钦贤强盗伤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湖南武冈县就谢恩哇伤害致死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4月6日(三月初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王凤鸣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王凤鸣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郭保元对于江西高等审判厅就郭保元杀人及赌博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徐福生等对于安徽高等审判厅就徐福生等共同略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陈绍丞等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陈绍丞等伪造私文书及伪证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谌明威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谌明威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俞乾元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俞乾元损坏他人建筑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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