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五 |
△ 上告人姜荣茂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姜荣茂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书田对于四川高等审判厅就李书田诬告及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黄育龙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黄育龙和诱营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陈俤俤对于福建高等审判厅就陈俤俤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奉天洮南县审检所就李荣阁等行使伪币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9月27日(八月十九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何绍云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何绍云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何克通等对于江西高等审判厅就何克通等伤害致死及骚扰俱发罪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周雅南对于四川高等审判厅就周雅南诈欺取财及伪造证券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邓裕安对于四川高等审判厅就邓裕安伪造私文书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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