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五

  △ 上告人叶耀明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叶耀明贩卖鸦片烟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郁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张郁意图营利和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福建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邵武县就李信勤伤害之所为覆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上告人鲍正良等对于云南高等审判厅就鲍正良等营利和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张子卿等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张子卿等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陈连生对于安徽高等审判厅就陈连生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5月10日(三月廿七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查德三对于安徽高等审判厅就查德三杀人未遂及侵占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文耀堂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文耀堂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刘进吾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刘进吾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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