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四 |
12月10日(十月廿四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许贞对于河南高等审判厅就许贞侵占学租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杨玉晴等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杨玉晴等诱拐幼女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樊长生对于江西高等审判厅就樊长生伤害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聶占标对于山西高等审判厅就聶占标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云南定远县就杨联珠诬告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上告人曹成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曹成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公开审理的案件:
△ 上告人黄济明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黄济明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12月14日(十月廿八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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