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四 |
△ 上告人赵松年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赵松年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华清对于直隶高等审判厅就王华清侵占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陈仁寿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陈仁寿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梁耀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梁耀窃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常德纯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常德纯共同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公开审理的案件:
△ 上告人李书田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李书田故买赃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10月26日(九月初八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邹一桂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邹一桂渎职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振奎等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李振奎等赌博财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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