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1919年

  2月20日(正月二十日),徐维震被任命署山西高等审判厅厅长,调离大理院。
  3月15日(二月十四日),郑天赐被任命为大理院推事。
  4月2日(三月初二日),沈家彝辞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长获批准,辞职后沈家彝重返大理院任推事。
  5月4日(四月初五日),五四学生运动爆发。
  5月8日(四月初九日),因丁忧而请辞兼任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委员一职获批,由钱承鋕补充缺职。
  5月,先生长子潘铭紫以苏州学生联合会总会部员身份,参加了东吴大学罢课等活动,以响应五四学生运动(1)。 
  7月20日(六月廿三日),大理院推事曹祖蕃因病请辞获批。
  7月21日(六月廿四日),左德敏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
  7月23日(六月廿六日),大理院署推事胡锡安因病请辞获批。
  8月6日(七月十一日),邵勋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
  9月19日(闰七月廿六日),陈瑾昆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
  9月21日(闰七月廿八日),朱学曾被正式任命为大理院庭长。


 

(1) 引自苏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苏州市档案局编 《苏州史志资料选辑 第一辑 苏州五四、五卅运动资料专辑》 第14页。 [返回标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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