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1913年 |
是日《申报》报道,苏州大同女学校组织学生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衣物钱粮,先生的侄女潘懿则亦有捐衣5件。
10月份,参与审理并结案的案件共28宗(详见附录二)。其中,刑事判决案件共14宗、刑事决定案件共2宗、民事判决案件共9宗、民事决定案件共3宗。
11月2日(十月初五日),袁世凯在国务会议上谈司法之政见,曰:“现在办理审判,人民的心理中,皆存有苦痛之观念。夫国家设立司法官厅,并维持其地位之独立,实为减少人民之苦痛起见。今不必远求其证,即如今之大理院,其搁压案件已多至四百余件。如此现象,欲求一良好结果,夫岂可得。……”。
11月22日(十月廿五日),廉隅辞去浙江高等审判厅厅长职务,获批。
11月28日(十一月初一日),沈家彝被任命署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离开大理院。
11月份,参与审理并结案的案件共38宗(详见附录二)。其中,刑事判决案件共25宗、刑事决定案件共1宗、民事判决案件共8宗、民事决定案件共4宗。
12月1日(十一月初四日),章宗祥被任命为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
12月26日(十一月廿九日),钱承鋕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钱承鋕被分配到刑事庭,顶沈家彝离开的空缺。
12月28日(腊月初二日),袁世凯发布《司法独立令》。
12月31日(腊月初五日),余棨昌被任命为大理院推事兼充庭长。
同日,廉隅、林志钧被任命为大理院推事,冯毓德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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