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1913年 |
是日《申報》報導,蘇州大同女學校組織學生向中國紅十字會捐贈衣物錢糧,先生的侄女潘懿則亦有捐衣5件。
10月份,參與審理並結案的案件共28宗(詳見附錄二)。其中,刑事判決案件共14宗、刑事決定案件共2宗、民事判決案件共9宗、民事決定案件共3宗。
11月2日(十月初五日),袁世凱在國務會議上談司法之政見,曰:「現在辦理審判,人民的心理中,皆存有苦痛之觀念。夫國家設立司法官廳,並維持其地位之獨立,實為減少人民之苦痛起見。今不必遠求其證,即如今之大理院,其擱壓案件已多至四百餘件。如此現象,欲求一良好結果,夫豈可得。……」。
11月22日(十月廿五日),廉隅辭去浙江高等審判廳廳長職務,獲批。
11月28日(十一月初一日),沈家彝被任命署京師地方審判廳廳長,離開大理院。
11月份,參與審理並結案的案件共38宗(詳見附錄二)。其中,刑事判決案件共25宗、刑事決定案件共1宗、民事判決案件共8宗、民事決定案件共4宗。
12月1日(十一月初四日),章宗祥被任命為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委員長。
12月26日(十一月廿九日),錢承鋕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錢承鋕被分配到刑事庭,頂沈家彝離開的空缺。
12月28日(臘月初二日),袁世凱發佈《司法獨立令》。
12月31日(臘月初五日),余棨昌被任命為大理院推事兼充庭長。
同日,廉隅、林志鈞被任命為大理院推事,馮毓德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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