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江西鄢周氏与鄢子元因家产涉讼声请救助案。
8月17日(七月初六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梁世兴与张永孚因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殿卿与刘殿臣等因承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姜泽民与徐殿清因地亩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广西梁福香堂与元记号东因钱债涉讼抗告案。
8月21日(七月初十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贾若礼与柴陈氏因铺款涉讼不服山西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赵文亮与赵寿祺因家产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谷瑞符与王象蒲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僧宝兴与邵洪桂因票单及田价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高宝印与樊寿增因租房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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