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 |
10月6日(九月初六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徐定林等与邓利堂因婚约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孙缉安与许黄氏因债务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胡松涛与李伯贤因赔款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杨正本与张永贞因债务涉讼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卢子清与王蕴堂因债务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公开宣告决定的案件:
△ 河南李启唐与马杨氏因债务涉讼抗告案。
△ 福建吴亨霖与郑树仁因租地涉讼声请再审抗告案。
10月13日(九月十三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帅封饬与潘福龙因婚姻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