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五

  △ 上告人刘志麟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刘志麟轻微伤害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黄锡瑞等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黄锡瑞等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朱元龙对于湖北高等审判厅就朱元龙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奉天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韦纪维受贿行贿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孙景歧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孙景歧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12月16日(十一月初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李占元对于黑龙江高等审判厅就李占元略诱营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蔡阿三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蔡阿三意图营利略诱妇女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钮才郎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钮才郎略诱及强奸未遂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黄氏对于直隶高等审判厅就王黄氏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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