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編) 文集

  △ 溫有根兒殺人俱發罪不服山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周雲瑞犯背任罪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岳永遠犯傷害人致死罪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二月九日(星期六)判決案件:
  民三庭計三件。
  △ 王雲舫與耿樹棻因婚姻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畢春芳與陸菊人等因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孫夢九與劉亞點因債務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民四庭計一件。
  △ 蘇儉多與蘇紹多等因承繼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二)裁決案件本星期內民刑共計八件
  二月四日(星期一)裁決案件:
  民一庭計二件。
  △ 吉林于貴良與齊照嚴因房價及利息涉訟抗告案。
  △ 山東郭鳳春與張朱氏因殯葬涉訟抗告案。

  刑一庭計一件。
  △ 陳氏因陳師樂等犯強取罪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所為裁決提起抗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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