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編) | 文集 |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1)
潘昌煦
言利者無功,當以禮維國焉。
夫利之不足恃,以多怨故,然則為國者,以禮讓可矣。
且安危治亂之理,有不盡然者乎。以權術馭之,而一朝一夕之間,未必遂蒙其禍。以德教行之,而一朝一夕之間,亦未必遂蒙其福。是無怪紛紛者以富疆為急務、置仁義若緩圖矣。而豈知為治之要務,在培國脈,尤貴靖人心。使導之啟天下之爭端,則寖至敗天下之元氣,而國家本根之計將安在也!
嘗觀一代之興,其君若臣,蚤作夜思,不敢私食承平之福,而盈虛衰望,首劑人事之平。故學校、井田,著典章於往藉,而道路皆三代之心,法制方新,吏民不擾,赫然成郅治之規模焉。
洎乎數傳而後,其上與下,因循怠玩,相率而潰廉恥之防,而誅索貪婪,巧聘私心之欲。故珠璣、金玉,爭輦致於中原,而物產耗五行之氣,凋攰既極,風俗益衰,荼然無維新之氣象焉。
是故言其弊,必以利為斷。朝廷愛民為本,而精神所注,當與耕夫織婦相通。乃取其衣食而奪之,盡其脂膏而剝之,不已甚歟?夫子曰:怨毒之禍烈矣。戒彼計臣,無以搜巖采壑之說來也。
(1) 注:此文為先生於光緒二十四年戊戌科會試第一場文題的答作之一。參見顧廷龍主編《清代朱卷集成》 第87卷 第417-457頁。 [返回標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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