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編) | 文集 |
國民黨宣言書(1)
亞洲無民國。亞洲之有民國,自我中華始。我中華之為亞洲一大帝國,舊矣。風卷電摯,變化倏忽,蛻帝制而植民權,自我今日新中華始。
雖然,帝國之責任於此終,民國之責任即於此始;帝國之責任君主當之,民國之責任,非我國民其疇當之者?
或者曰:中華國民偃仰生息於專制政治之下,數千年於茲。以數千年專制政治養成之種種特性與其習慣,俄焉歆於所慕,改易常度,其奔赴共和事業也,猶商人之投機耳,功獲告成,殆關天幸。夫天佑中華,誠不惜貺以共和之美名。而數千年來專制政治,養成之種種特性與其習慣,豈能一日劃削以盡?今欲以非常責任,囗囗之柔脆散漫、專恃依賴之國民,必無濟。
嗚呼!如或所云,其儆惕我國民歟?抑圖破壞我民國,先以厚誣我國民歟?我中華而仍為專制帝國,則已;我中華而僅由專制帝國,遠法英倫,近師日本,進為立憲帝國,則已;今既一躍而為民國,則我國民之實力,詎不能追蹤平昔所最敬慕、最友愛之美利堅,遙遙對峙於東西兩半球之上,以發揚其光采?故處今日而論責任問題,謂國民不足恃者,是顛覆我國民責任,即侮奪我國民權利,雖目為公囗可也。何則?民國云者,以人民為國家主體,握無上之主權者也。
今夫主權在民之說,當世類能道之。究其持論之根據,則大都指為國會。不知國會之權能與行政、司法各機關同出一源,皆有所限,未可加以無上之名也。蓋定
(1) 注:引自《申報》1912年2月28日首版。筆者推測此文由先生主稿的可能性較高,是故收入文集中。 [返回標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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