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編) | 文集 |
△ 廖大發犯殺人罪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葉坤伢等犯傷害致死罪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龍等犯殺人罪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侯鴻翥犯詐財罪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德犯傷害致死罪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郭次雲犯詐財罪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盛文卿犯竊盜罪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朱世昌犯發掘墳墓損壞遺骨罪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于氏犯誣告俱發罪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朝陽犯竊盜及吸食鴉片煙罪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闞隆華等犯傷害罪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所為附帶民事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楚峯犯偽造有價證券及詐財罪不服湖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所為附帶民事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陝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就石隆星等犯和姦殺人未遂罪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訴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黑龍江呼倫縣就蔡于民犯開設館舍供人吸食鴉片煙罪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訴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江蘇崇明縣就王金生等犯略誘及傷害罪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訴案。
二月一日(星期五)判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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