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編) 文集

  △ 鄭福堂犯欺詐取財罪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吉利千克一萬巴夫羅為赤犯結夥三人以上侵入有人第宅強盜傷人等罪俱發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建元犯意圖販賣運送嗎啡罪不服山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衍禮犯私擅監禁人罪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俞繼香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上訴人犯結夥竊盜罪所為附帶民事訴訟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二)判決案件:
  民二庭計八件。
  △ 孫兆康等與孫振田等因檀越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丁氏與李常囗因離婚再審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邱子良與陳耿忠因地價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方荃與方陳氏因扶養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孟然與張世德因承繼及遺產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蕭張氏與蕭蔣氏因承繼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囗紫安與山東濟南壽遠公司因貨款涉訟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夏少堂等與沈瑞洲因債務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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