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 文集 |
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二月十四日(星期四)判决案件:
民一庭计一件。
△ 兴毓氏与存祥因铺底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刑一庭计十件。
△ 秦好友犯杀人俱发罪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姜福治等犯结伙侵入有人第宅强盗伤害人罪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常顺犯杀人等罪俱发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子罗切夫司基三人以上共犯诈欺取财罪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罗大狗犯意图营利略诱人罪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赵海全犯杀人等罪俱发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凤翔三人以上共犯诈欺取财等罪俱发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孙光耀犯意图营利略诱人等罪俱发不服山西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允斋犯吸食鸦片烟罪不服直隶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孔永起犯行使伪造私文书罪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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