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文集

  △ 王道士犯伤害人致废疾罪不服湖北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路永福等犯贩卖吗啡罪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彭厚贵犯略诱罪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甘肃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赵朶旦等犯和诱罪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华庭犯强奸罪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谷廷珍犯伤害罪不服浙江永嘉地方审判厅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二月十三日(星期三)判决案件:
  民三庭计四件。
  △ 王嘉谟等与钱贻范因田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栢尊三与禄佳氏因违约涉讼不服本院第三审判决声请回復原状案。
  △ 张襄聪等与张邹氏等因承继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丁袖东与杨江氏因债务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民四庭计四件。
  △ 周金蟾等与周师傅等因坟山涉讼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逢崑与林梅让等因婚姻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司托嘎尔司基与东省铁路公司因租权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判决提起上诉案。
  △ 花李氏因陆建纯为损坏建筑物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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