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文集

诉案。
  △ 曹登林等犯强盗伤人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洪德官犯伤害人致轻微伤害罪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孙小保子犯强盗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贾氏因赵十等犯和诱罪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三奎犯贩卖吗啡罪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礼芳等犯杀人未遂等罪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木金等犯强盗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冯氏犯相奸罪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木金等犯强盗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所为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提起上诉案。

  一月十六日(星期三)判决案件:
  民三庭计八件。
  △ 徐长龄与冯善德等因田产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冯文卿与徐长龄因田产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华凤钊与施采白因款项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富达珊与萧福春因房屋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李氏与张锡三因别居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文进与徐兰亭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吴光廷与赵鑫斋因货款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程云秀与程刘氏因家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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