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文集

  二月二十八日(星期四)判决案件:
  民一庭计二件。
  △ 同济纸庄与夏香圃因赔偿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谭馨一与正大永因债务涉讼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刑一庭计十一件。
  △ 宋万林犯贩卖吗啡等罪俱发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曹子光犯诬告俱发罪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顾阿根犯强盗伤害二人以上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江苏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朱银郎犯杀人罪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氏犯意图营利和诱人罪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俞子卿犯意图营利略诱人俱发罪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小四犯伤害人致死罪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子希犯侵入有人第宅窃盗等罪俱发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吴庆春等犯杀人等罪俱发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山东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周氏等三人以上共犯诈欺取财罪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河南开封地方审判厅就王宗彝犯交付贿赂罪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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