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 文集 |
△ 浙江第一高等检察分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分厅就沈访卿犯伤害人致轻微伤害罪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波尔果夫司基犯强盗伤害人罪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氏犯和诱罪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所为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五)判决案件:
民二庭计五件。
△ 李夏氏与李维城因家产涉讼不服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蔡瑞堂与黄祝三因夥帐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福立与詹文耀因债务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用康等与舒凤楼等因寺产涉讼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畢于修与畢德奎等因承继及夥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刑二庭计七件。
△ 张潮臣犯营利略诱等罪俱发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郝二蛮犯贩卖吗啡等罪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郭遗的犯杀人罪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黑龙江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土心布库犯杀人罪俱发第二审判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