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文集

案。
  △ 直隶第一高等检察分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分厅就王领其犯教唆掳人勒赎等罪俱发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阿拉挠夫犯伤害人致轻微伤害俱发罪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辛得升犯杀人等罪俱发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范洪江犯窃盗俱发罪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富犯贩卖鸦片烟罪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二月十六日(星期六)判决案件:
  民三庭计六件。
  △ 温国光等与温毓璋因家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德成与李聚福荣因债务涉讼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分判决提起上诉案。
  △ 尼格来润儒哈尔与东省铁路公司因赔偿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金开聚与金能章等因承继涉讼不服江苏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裕记号等与涂殿三等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绍正等与曹瑞燦等因坟墓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民四庭计六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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