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集(初编) | 文集 |
△ 赵福禄犯贩运吗啡罪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海犯略诱罪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阎成信犯营利略诱罪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严凤仪犯强盗罪不服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许桂堂犯伤害罪不服江苏上海地方审判厅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陆景周因张书祥犯窃盗罪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胡炳南等犯脱逃未遂罪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五)判决案件:
民二庭计八件。
△ 史骏业等与史温卿因合夥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乐富贵等与张乐氏等因卖地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升堂与陈洛降等因债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栗仲立与杨囗书因赎地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福列意什满与列夫呵拉特尔因账款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魁明与永泰昌号东因债务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帕沙日公司与喀木司克乌拉嶺建筑公司因建筑费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袁囗孙与倪善华因市房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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