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11月16日(十月初一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黃榮昌與程伯鈞因請求清償票款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家偉與徐張氏因確認立嗣成立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俊麟等與吳從浩等因確認地畝所有權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趙新好等與陳胡興等因山地所有權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徐氏相雲與陳呂氏因請求撤銷立嗣並退還祠價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浙江慎康錢莊等與李懋欽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再抗告案。
11月19日(十月初四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