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9月17日(七月三十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何關氏等與永李氏因請求履行保證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喬孟端與王奚氏因請求回贖地畝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9月21日(八月初四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費伊缶蔑耶羅夫那瓦列次喀牙與月拉福爾違特因請求履行保證債務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黃水心等與黃凸因確認墳山所有權涉訟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高氏與薛太昌因確認婚姻無效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德增久號東與沈再庭因請求返還寄託物及賠償損失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湖北官錢局與龍楊氏因確認基地所有權涉訟抗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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