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六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趙文炳與趙女等因請求追租收地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朱長明與朱玉梅因確認立嗣有效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9月10日(七月廿三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向平章與彭希泉等因請求返還欠款涉訟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京師陳述之與農商部因請求交地涉訟再抗告案。
  △ 直隸王玉德等與魏洛喬因請求賠償損害涉訟聲請救助案。

  9月14日(七月廿七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僧應椿與蔣玉囗等因請求回復住持權及返還寺產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所為再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樹亭等與孫賡庭因請求償還欠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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